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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抚养费和抚养权的问题

关于离婚抚养费和抚养权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妻04年结婚05年生有一子,我们08年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有一条,孩子如果我带不需要女方支付任何费用。由于前妻临时改变主意,最后不得已把离婚协议书双方名字对调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我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协议三份,双方各有一份,还有一份在民政局!

问题一:现在前妻突然提出让我每月支付费用,我可以拒绝吗?

问题二:我可以申请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我吗?因为一但我起诉上到法院,我希望我能赢这起诉讼,不然就显得没有意义了。

注:前妻在离婚后一星期不到就把孩子送到异地她父母那,她父母在异地打工。到现在已经半年有多。然后跟一已婚男子扯在一起,(这个男的在离婚前他们已经有过很多次越轨关系了)在大约把孩子送到她父母那的2-3天后,他们在宾馆的房间内被此男子的妻子和岳母当场抓获。其后在街上还大闹了一场,在我们当地引起不小的议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yu……(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09-06-08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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