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工作四年未交医疗保险回家后突发脑干出血十五天,家属咋办?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的情形明确是(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本人是回家也就是下班之后患疾病,且并未发生法律规定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因而,无法追究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须为员工补缴其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等,本人有权就该部分请求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