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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利益?
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乙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有风险吗?还需注意什么❓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5-06-13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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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二手房交易,还未过户,只拿到了首付和尾款,由于买方要求早点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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