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说上海市政府规定按份共有的房产,拥有产权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想转让出售自己名下部分的房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说上海市政府规定按份共有的房产,拥有产权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想转让出售自己名下部分的房 非常感谢下面各位律师的回复,我已在法院与房产部门确认过,我是有此处房产的百分之五十份额,
这个问题有哪位专业人士能解答下么:《物权法》是国家颁发的法律,难道上海市的规定大于国家的法律规定么?先颁布的《物权法》法律效应小于上海市政府颁布的规定与指导意见?

另外如打完确权官司将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后,在对方坚持不出面签字的情况下,我想转让出售我这部分份额,有成功案例么?是否有赢的希望?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0法律咨……(浙江)
提问时间:2015-06-12 23: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