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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全权代理卖房的代理人,在合同违约时,有连带责任吗

全权代理卖房的代理人,在合同违约时,有连带责任吗 请问,经过合法的公证机构公证,夫妇双方共同委托某代理人卖房,可进行过户以及代收房款等全部行为。
房屋交易成功过户之后,因为夫妇双方有一人的户口滞留在房子里,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迁出,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超过时间违约金是房款的5%,且逾期15日之后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依照合同起诉的。
请问起诉对象是卖房的房主夫妇,还是代理人也有连带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ike2……(北京)
提问时间:2015-06-1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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