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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辽宁省内部高级资格证书被截扣8年,会计证被吊销至今能取得行政赔偿吗?
我的辽宁省内部高级资格证书被截扣8年,会计证被吊销至今能取得行政赔偿吗? 1995年6月30日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推荐赵洪艳为高级会计师。同年9月26日经辽宁省企业内部高级会计师评委会认定赵洪艳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1996年5月16日,市财政局收到所在单位八人上访信及单位关于不同意赵洪艳评聘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意见此期赵洪艳多次到财政局上访办证事宜都以没时间为借口拖延赵洪艳以市财政不予办理为由向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省财政厅作出(2001)8号复议决定赵洪艳不服向沈阳是和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以(2002)和行初字第2号判决撤销复议决定,省财政厅不服。省财政厅不服上诉于沈阳市中级法院后撤诉。市财政于2001年12月19日依据8号复议决定作出(2001)178号关于不同意核发赵洪艳高级会计师证书的决定。赵洪艳不服再次申请复议省厅作出不受理决定赵再次起诉法院不受理。省财政作出(2003)1号复议决定,限市财政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给赵洪艳办高级证,市财政178号文件及省财政厅8号复议决定同时废止。赔偿让另行起诉。同年4月16日赵洪艳在市财政局领取了高级证市财政又以没参加高级培训为由拒绝注册至今,在本案中阜新市财政局同样以收到八人上访信为由吊销赵洪艳洪艳会计证省厅拒绝复议法院拒绝立案并明确怕提行政赔偿另案申诉。本案赵洪艳能得到行政赔偿吗?被告是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洪艳(辽宁)
提问时间:2011-03-19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