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朋友借了钱没有有立即写欠条,但后来补写了,在补写之前还过很少的一部分钱,现在到了欠条上的还款期限,我

朋友借了钱没有有立即写欠条,但后来补写了,在补写之前还过很少的一部分钱,现在到了欠条上的还款期限,我 我的朋友郝某说能办理工作于是2013年我托他给我孩子找一份工作,他说需要十五万元,我就从家中拿了十五万元的现金给他,整个过程中只有我和郝某没有外人,郝某当时也没有给我写欠条。后来郝某又向我陆续借钱,总共借了二十五元并且给我写了二十五万元的借条,这二十五万是我从银行里取出来现金给的他并且借给他时除了我和我的孩子还有郝某外没有其他人在场。我的孩子等到2015年也没上了班而且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他除了给过我五千元外再没有还过钱。后来我又找到他让他给我写了一张共计四十万的欠条并且写明了还钱的期限,现在期限快到了,我是否能去法院起诉他?是否可以以诈骗去起诉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怎么都想不出……(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6-12 11: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