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相求,因为我逼迫辞职,能受劳动法律保护
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相求,因为我逼迫辞职,能受劳动法律保护 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相求,因为我逼迫辞职,能受劳动法律保护吗?
内容如下:
事情的经过
六月九日上午十点二十九分,我接到部门通知。一开始,为了服从领导的安排,我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由丁线调去丙线看卷取(以为只帮忙几天),当然这也是我必须服从的,也是我作为一个红塔培养出来的员工必须做到的。
我当时以为丙线有人请假或者出现什么事情了缺人手。出于好奇的我, 十点三十三分,我再次打电话给工段长确认,问明原因的时候,他才告诉我,是丙线的一名员工陈郁和我交换岗位。我坚决反对,凭什么要和他换?我曾经在卷取工作,因为铲压光机,腰部多次受工伤,至今还没有全愈。
1:陈郁身体比我差?
2:资格比我老?
3:年龄比我大?
4:技术比我好?
这里四条,他哪一条符合与我交换岗位的条件?
车间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我的腰部受过伤,他曾要求我去制浆做电脑员兼辅料工,每天要搬每包25公斤重的淀粉数包,我拒绝了。再要求我去涂料做辅料工,每天搬每包25公斤的CMC数包,有时候还要搬固体烧碱,我拒绝了。我说我的腰不行,不能做这样的工作,我要求继续留在纸机,除了卷取岗位外,其他的岗位我都可以做。这一年多以来,我一直在纸机认真学习一些我熟悉的岗位,也干的好好的,他突然又叫我与陈郁对换,回卷取岗位继续做对腰损害大的工作,部门领导违犯安全操作规程,不顾忌员工的人身安全,欺人太甚,为什么非要把我往火坑里推,把我往绝路上逼?在我不答应他的条件下,部门领导就再次凶狠狠的威胁我:说我不服从安排,叫我别来上班了,要不就待岗,要不你就自己辞职。这样的话在我休完工伤假回来上班的时候说过多次,我需要这份工作,为了生计、供房、养孩子、养老人,我忍气吞声!
还有,在一九九八年还是一九九九年(我忘记了准确的时间),他由工段长升为副经理的时候,我向他恭喜,祝他步步高升、争取在来年做上正经理。他的回复是:他做了正经理后,第一个想炒鱿鱼的就是我。当时我只当他一句玩笑话,现在想想是真的了。我不知道他对我有什么意见,他对我有什么仇恨!现在的他是正经理了,他可以实现他的诺言了,可以处处为难我。我是弱势群体的一员,现在的我没有办法抵抗,经历不起再三的压迫!我认为他滥用职权、公报私仇!我只有逼迫提出辞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6-11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