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外地人,来大连打工。 我是三月十四号在中介签的合同(合同以各种理由一直没有给我们)
我是外地人,来大连打工。 我是三月十四号在中介签的合同(合同以各种理由一直没有给我们) 我是外地人,来大连打工。 我是三月十四号在中介签的合同(合同以各种理由一直没有给我们)。讲的是月工资最低五千,六月到九月份封海放假,封海期间工作的话工资另算。三天或五天最多一周回港一次休息两天。工作满十五天以后工资就可以预支,只要不超出工资范围。出海前在陆地干活每天多加五十元。
三月十五号把我们送到的大李家修船厂,当天开始工作。整理船舱,船体打沙我们清理沙子等等的活,三月末到杏树港。开始补网绑漂什么的。四月六号拜龙王庙下海打鱼。一直到六月一号封海期才回港(跟中介说的三五天回港休息两天有很大的出入)。中间只回两次港,每次都是卸货和加冰。
六月五号我正式辞职。只是给了我两千来块钱(在海上老板帮赊账和预支九百块钱)加一起才三千八。和中介讲的工资有太大的出入了,相差一万多块钱。 我应得的工资最低也有一万五千元(三月十五到四月五号二十一天,六月一号到五号都是在陆地干活每天多加五十就应该有一千多。工作了两个月零二十天,应得工资一万四千块)。
老板说我们中间不干应该一分钱没有,他能给我们路费还得谢谢他。
老板是个人,有两条大渔船540马力的。 请问这样情况只有起诉一种方法才能要回钱吗(结帐的时候让我们签字,一次性结清工资,因为不签字就不给钱,身上又没有钱吃饭没地方睡觉就签了)
劳动稽查大队让我们去证实中介的资质,结果我朋还被打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6-11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