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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我于本年4月13日请假到成都某医院做检查,并于当月20日做了手术,手术出院后,

我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我于本年4月13日请假到成都某医院做检查,并于当月20日做了手术,手术出院后, 我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我于本年4月13日请假到成都某医院做检查,并于当月20日做了手术,手术出院后,根据出院证明上的建议我又请假了一月,请假程序正规。从开始请假算起共请假6周,于5月26日正常上班,结果学校以安排工作有困难,以及对出院证明上的“建议休息”而非“必需休息”的咬文嚼字等理由,说是要扣除我工资,本人感觉不应该,特此咨询一下,学校这样做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h……(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5-06-11 15: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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