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七年前的交通死亡赔偿款被别人领走
七年前的交通死亡赔偿款被别人领走 大约在2003年发生在北京朝阳区的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男)死亡,最终处理结果:当事人的家属(其妻、子女、当事人母亲)各得到部份赔偿款。问题是当事人母亲赔偿款在当时未有人告之的情况下被其当事人的妻子领走。后来当事人母亲多次向当事人的妻子索要未果,后因顾及儿子及孙子的情面便保留自己应有的权利。但这么多年来当事人的妻子及其子女未尽一点儿女之情,就连最基本的社会道德都没有。现在老人已八十八高龄,没有经济来源。因此委托我向您咨询当年给老人的这份赔偿款还能否向当事人的妻子要回,如行通过什么途径去要呢。还能去北京朝阳区当时的办事部门了解当时的详细赔偿情况吗?请您帮助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cy123(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03-18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