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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桑园被青连铁路占用一部分,而当初承包期限的15年到期,村集体只赔偿被占用的土地的附属物

我家桑园被青连铁路占用一部分,而当初承包期限的15年到期,村集体只赔偿被占用的土地的附属物 我家桑园被青连铁路占用一部分,而当初承包期限的15年到期,村集体只赔偿被占用的土地的附属物,地钱不赔偿,没被占用的部分,不收回,也不签订延包合同,请问这合法吗,意思就是,占用着的,赔偿附属物,地钱合同到期,不赔偿,没被占用的部分,不签合同,就这么先种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6-10 22: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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