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孩子出生时,没有办准生证,怎样实办
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办准生证。
完全可以办理的,生第一个孩子当然要准生证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 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
2,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办准生证,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办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交社会抚养费、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