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故意伤人
故意伤人 我妻子(58岁)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半左右,我妻子给我村村主任张和平打电话讨要工资欠款。(因我妻子在张镇猪厂喂猪)没说几句,张和平便开口大骂后并关上手机。我妻子当即去张和平家理论,因他家院外和院内均有大狗,被他妻子张玉芹领入院内。而没等进入屋子张和平突然从屋内蹿出,向我妻子拳打脚踢,并且扬言大骂:“爷爷有的是钱,打死你丫养的。”我妻子慌忙向院外躲跑去,张和平随即便抄起尖头铁锨在院内追打围堵我妻子不让出院子,还往头上砍去,幸亏被他妻子拉扯住,才算保住我妻一命。他妻子抢过去铁锨,随即他又抄起他家的方头铁锨,追赶至院外十几米,幸亏我妻子躲闪快,铁锨没有砍到头部,直接砍到我妻子腿上,我妻子随即瘫倒地上;铁锨棒打折成多段(铁锨目前在派出所存留着),并再次要持手中铁锨棒抡打我妻子头部,致他人生命于不顾;看到我妻子倒躺在地上,不能动弹,面部满是伤痕,随即慌忙逃入院内屋子,未曾露面。报*后,当时有到场有**、猪场厂长、司机等人赶到。均忙催促我妻子去医院,而没有询问事情经过,对张和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根本没有见到嫌疑人一面。随后家人急切救治,抬上猪厂的车,其家人只让猪厂司机随同他儿子带着一千元,并且他家未曾一个人随同跟来到医院参与救治。
村主任张和平打伤我妻子有五十多天了,医院初步诊断脑外伤综合症、认知障碍、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并加上左腿骨折。而我妻子被打当天,村主任张和平就躲进医院,已有一月有余才被请进**所,然矢口否认打我妻子之事就成了无头案了,**所说要等到法医伤情报告出来才可以定,同时也没有证人在场。法医已经初步鉴定我妻子最低为轻伤。当时**说他有病,就连笔录都没有做,也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更别说询问情况了,就催促去医院检查。至今已经一个月后,张和平打伤我妻成了无头案了!等张和平躲进医院一个多月后,才被请到**所里,并做出张和平没有打我妻子的结论,我妻子都差点丧命于张和平的手里啊!当初在猪场工作期间就和我妻子有嫌隙,就曾扬言打死有钱偿命。
我妻躲闪保命,仍躲不过砍断腿,两月余后恶官仍否认,目前逍遥法外,其家人亲戚并妖言惑众,蛊惑民心,恶意中伤我家,流言蜚语充斥整个村庄,舆论谣言孽生。
**所就说没有证人,没法办,一直拖着,以前还是说等法医报告,现在又说这个官司你们估计不一定赢了。
我问一下:没有证人就不能证明对方打人了吗?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我们应该做哪些工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uqgna……(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17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