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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办理赠与公证后,谁有买卖的权利?

办理赠与公证后,谁有买卖的权利? 父母把房子赠与我们,我们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之后,原来的房照和契约,各种税费的票子都在我们手里。但是我们想先不办理更名,等5年之后撤销公证,再按正常的买卖办理更名。这5年期间,我们有房屋的买卖权利嘛?如果5年期间他的父母中的一个出现了意外,我们还能办理更名了嘛?他还有个弟弟,如果父母去世的话,那么这处房子属于遗产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f456……(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1-03-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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