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外遇,我要求离婚,可要求精神赔偿及子女抚养费吗?
如果你要求离婚的话,她是要对你进行赔偿的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好,可以要求,注意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您好!
◆针对性解答:
因为另一方在婚内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没有遵守夫妻的忠诚义务可以要求离婚并且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支招:
1.不论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要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比如:您的配偶与他人的暧昧短信、通话记录;与他人一起的亲密照片、录音录像或者发票、收据;或者与他人的开房记录以及被录到的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录音录像等。
2.因为对方存在过错,您可以要求对方在离婚的时候给你赔偿、甚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
◆相关问题:
财产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协商一致了吗?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
子女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不知您是否有子女?法院判决是看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所以,您想争取抚养权,就要注意收集自己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哦!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希望可以帮到您!
您好,精神赔偿是不可以的
仅有外遇,要求精神赔偿无法律依据。子女抚养费无论何种情况,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是要支付的,除非你不要求对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