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左腿骨折,但是幼儿左腿之前做过两次手术,都是骨折手术,现在在幼儿园自己行走摔倒导致左腿再次骨折
这是要由幼儿园负责全部责任的
幼儿园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还需要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学校尽到责任没有
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