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车祸赔偿问题

车祸赔偿问题 10年9月底本人驾驶轿车与一摩托车相撞,造成伤者大腿骨骨折,现已过去6个月,仍未出院。未做伤残鉴定。交警判定本人全责。车保全险。伤者住院费用本人垫付。现为双方协商,有如下问题急需解答:
1、伤者住院期间,自雇一名特护,价钱800元。医院租床 150元。这部分钱我应负担多少?
2、伤者自己为病情考虑,服用各种补药、营养物品(安利产品、大骨头、黄瓜籽、接骨药等)共计11280元,我应当负担多少?
3、伤者术后恢复期,由于担心病情,又托熟人去其他医院检查、开药,共计2000元,我应负担多少?
4、伤者为国企职工,有固定收入。每月工资未扣,奖金少拿700元左右,今年年终奖未知,这部分钱我承担多少?
5、伤者有第二职业收入(编舞、演出、婚礼录像等),伤者说减少这部分收入15000元左右。这部分钱我用负担吗?负担多少?
6、伤者出事时衣物合计2000元左右,有保险公司照相,我应负担多少?
7、伤者要求精神损失费30000元,这个有什么标准,应当赔付多少?
8、二次手术医院方估价7000到8000元,保险公司估价5000元左右,这个问题我应当如何处理,赔付多少?
  以上问题是协商时,双方不一致的,现急需解决。谢谢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azwx(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1-03-17 11: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