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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咨询开发商借景宣传无责的问题

咨询开发商借景宣传无责的问题 一期开盘的时候用的沙盘模型,宣传广告和大厅上的小区平面图都是完整的,只是在一期交房后发现二期和宣传的不一样,但是因为二期没有开建,具体情况不明。交房后大概过一年的样子就二期更改规划的问题申请行政复议,规划局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一期开盘时沙盘模型的规划已经作废,且二期的地在一期开盘时不归此开发商所有,后在一期交房前由开发商挂牌拍的。后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以开发商借景宣传是很正常的,且广告上有“引入基地景色”为由,认为开发商是正常的广告手段,不违约,不需要承当违约责任,请问他们这种说法是否有依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eshua……(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03-17 09: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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