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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1992年前我们20多户人向“广州万宝集团”购买了房屋,[我们原是万宝集团下属单位职工]。按规定交足了购房款,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办理了公证。
    现在某区法院突然贴出公告,说某单位与万宝集团有借款合同纠纷,要我们在五天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依法评估拍买我们的房屋。请问:1,我们的房产证办了近20年,某单位与万宝集团的经济案,可以隔这么长时间追诉吗?2,我们要向法院提供什么相关证据材料?3,我们的房屋会被查封拍卖吗?4,如果真要拍卖我们的房屋,我们的损失由谁来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h193……(广东)
提问时间:2011-03-1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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