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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这样处理合法么?有什么依据么?我该怎么做

综合执法这样处理合法么?有什么依据么?我该怎么做 我开了一家蔬菜超市。门面是面向马路的,距离马路7m左右,楼体是凹进去的造型建筑。我在窗户根下面摆放一张桌子摆放些蔬菜,桌子与凸出的楼体齐平。地面原先是土地,自己后铺设的水泥。综合执法却给我开单子说罚款2000。写《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与第三十一条。他们这么写、罚合法么?依据对么或者依据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990……(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5-06-08 12: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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