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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关于成都龙泉“青龙湖”工程征地拆迁赔偿的问题

关于成都龙泉“青龙湖”工程征地拆迁赔偿的问题 我是成都龙泉十陵镇人,一直居住在农村,在96年由于母亲单位转正把户口转入居民户口,后结婚、生子老婆孩子都只能上居民户口,现一家五口都成了居民户口,在2006年由于政府修建“青龙湖”工程需要拆迁。到拆迁办了解情况后说根据政策我们不属于安置对象,只赔付我们房屋的赔偿,也就是房屋面积每平方300元算。而父母在其所单位没有享受过任何的房屋安置。长期以来,我们都居住在农村这仅有的房子里。其他地方无任何房产,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政府对我们的赔偿合法吗?我该享受和农民一样的待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老幺11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6-0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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