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追讨政府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果可以利息该如何算?
追讨政府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果可以利息该如何算? 我父亲在1990—2000年任职本村村长期间,累计垫付村里各项费用4万多,父母实在无力再垫付(我和弟弟还要读书等)于1999和2000年分别外出打工,在2003年村里进行债务清算时打了一张欠条,一直没有说何时还钱(村里账上没钱,偏远山区农村),我想知道能否主张利息,以及利息该如何算,还有能否以村里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按当前市场价)抵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严锋325(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5-06-07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