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子纠纷
房子纠纷 我前夫是2009年3月9号去世的。
一个星期后有个女人叫贾虹,打我电话说让我帮她办理过户,说以我名字买的一套安置房,我前夫在2007年9月7号以27万元价格卖给她了。现在我必须帮助她办理过户。我说不可能,卖房子我不知道,2007年-2009年3月9号前,我怎么从未听他说起过,再说卖房子要夫妻两个人签字,两年内你怎么从来没来找过我?而且我前夫生病动手术到死有10个月时间,这期间任何人知道他快死了,房子我这个房主都没签字还不急啊?还不急着让我前夫找我帮你把字签了啊?
于是2009年3月27号贾虹就把我告上了法院。第一次开庭贾虹出具了我前夫2007年9月7号和她签的一份购房合同,2007年9月7号的一张收条7万元,2006年10月11日的一张20万的收条。我要求鉴定我前夫的笔迹,我提供了我的离婚协议书,无锡的购房合同,银行的贷款合同作为比对。6月9号鉴定结果出来,不是我前夫的签名,她的是假的。我的律师说一个星期对方没有异议,不提供新的证据,就判决我赢了。
等了一个月,我的律师打电话给我,说我出几万元补偿她就撤诉。我当然不肯。凭什么她抢我房子我还要给她钱?律师说我不肯给的话她就拖死我。我想想她怎么拖啊?能拖我十年?法律没时间规定的吗?她要拖就拖啊?法院是她家开的啊?
结果真的一直拖到今天,期间我打过不知道多少电话催律师,催法官。
2011年3月5号我收到法院传票,说贾虹为了这个房子在2011年2月15日起诉我。我一头雾水,第一次都没判决怎么可以再次起诉我?我的律师为了答辩去法院复印了她的起诉材料。其中居然有一张判决书,是贾虹撤诉,本案受理费26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贾虹负担。该款由本院批准免交。
可笑之极,不是为了再次应诉,我到今天都不知道她撤诉。法院都没把判决书寄给我。或者通知我的律师。而且我先前交的3000元鉴定费也没退给我,第一场官司就这样不了了之。
这次起诉她提供的材料我非常佩服。2010年12月6日贾虹撤诉,同一天法院有个通知,通知我,根据贾虹申请,法院把该案有关材料移送当地宜兴公安局处理。特此通知。 当然这份通知我也是3月10日看到的复印件才知道。然后,就由公安局出面调查贾虹被诈骗一案,调取了我前夫生前单位的所谓的安全责任书,承包协议等材料,在无锡市公安局做了个笔迹鉴定,由南京师范大学做了鉴定。结果可想而知,全部是我前夫笔迹。
现在她有2份笔迹鉴定报告,而我只有一份。一个给她几个钱就撤诉的官司,2年拖下来,现在摇身一变,她赢了80%了。
3月22日开庭。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这个社会太黑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汶晏(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3-14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