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我有一酒坊,雇了5个本村农民干活,雇佣大约3个月的时间(冬天农闲时间),每人日工资40元,有一人1月15日干活受伤,肋骨骨折,硬膜外出血,住院治疗15天,回家养伤,3月初复查,硬膜外出血已治愈,我决定补偿其几个月工资,了结此事,但他要求我赔付他1年工资,按日工资80元计算,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与他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我需要赔付他多长时间的误工费,赔付标准是40元还是80元,或是按当地的人均工资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oliv……(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1-03-13 22: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