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澳门做劳工,有签合同,合同上写明出工资的日期是每月5号,但由于已决定不与该公司续约
在澳门做劳工,有签合同,合同上写明出工资的日期是每月5号,但由于已决定不与该公司续约 在澳门做劳工,有签合同,合同上写明出工资的日期是每月5号,但由于已决定不与该公司续约,老板决定把工资交给内地劳务公司,再由劳工本人找劳务公司索取。假设:当面索取,而老板用各种理由拖欠的话,应该如何处理?有相关法纪法规索取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6-05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