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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我是次责,对方承担事故主责(其为非机动车),该如何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中我是次责,对方承担事故主责(其为非机动车),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是机动车驾驶员,对方为女20岁,她骑得是电瓶两轮自行车上班途中与我驾驶并停放在道路上的机动面包车尾部左侧相撞后连人带车摔倒受伤,(道路同方向)。现经伤残鉴定为2个10级,我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责,其承担主责。我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对方医疗费60000万元我该如何赔偿。另外期间我的车被扣押29天x每天20元=580元+车辆检测费200元+施救费100元。和我车维修费450元是三联单收据并盖“汽车养护中心”的图章。我没有评估单。对方主责能分摊吗?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司法伤残等级签定费是我出还是对方出。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zhon……(江苏)
提问时间:2011-03-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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