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再婚前把房产赠与子女,公证后还用变更房产证名子么
遗嘱有效
后写的遗嘱无效。
如果后又立遗嘱,有效
你好,公证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过户,房产才是子女的,否则老人有可能再立遗嘱处分房产。
没有办理赠与过户的,赠与未完成,房屋产权仍归老人所有,其可重新订立遗嘱。
按照法律规定:老人婚前的房产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前又将房子赠与给子女且办理了赠与公证,处于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老人婚后的老伴不享有该房产的继承及所有权,即使老人事后重新写了遗嘱,但是这份自书遗嘱不能对抗公证赠与。但是,还要看具体公证赠与的内容,才能对该案正确把握。谢谢!解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