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协议纠纷
协议纠纷 我的朋友在2009年9月份借了10万元钱给一个开石厂的人,该借款人写了借条3个月归还10万元。还另外与我的朋友签了一份协议书,支付30个月的借款酬金13.5万元(每年4.5万元)给我的朋友,协议中还写明必须按月支付酬金,如果不能按期还10万元的借款和按月支付酬金用石厂上的所有设备作抵押。时至现在,借款人即没有还借款,也没有付酬金。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打官司要回我的酬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xzwdx(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1-03-12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