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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有两个小孩,离婚女方一个都不想要,怎么解决

婚前有两个小孩,离婚女方一个都不想要,怎么解决 婚前两人共同生育了两个小孩,一儿一女,儿子12岁了,女儿8岁。夫妻自从生了小孩后就没有过同居的事实,很少有联系。小孩一直是男方的母亲在照顾。男方起诉离婚,但是女方一直采取不理睬态度,双方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但是女方又一直不愿意离婚。现在男方又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一直声称孩子一个都不要。但男方也不想两个都要,就想女方选择要儿子还是女儿,剩下的就由男方抚养。请问要怎么解决?还有,请问分财产时,男方银行卡里面的钱和工资收入都要平分吗?如果男方把银行卡里面的钱拿来买房,写成本人的名字,也是要拿出来平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i2494(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3-12 16: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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