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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了一万多块钱,总经手金额20万。没有给公司

本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了一万多块钱,总经手金额20万。没有给公司 本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了一万多块钱,总经手金额20万。没有给公司,公司现在查账让我要10万,这个合法吗,是不是涉嫌敲诈我,我同意给他退回我拿的利润一万多然后适当补偿,可是他们说最低9万,不让报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6-0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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