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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现在管理区以招商名义征用我们的土地,用于商品房的开发,在没有公告的情况下,协议超过150亩的面积,有稻田,菜地,林地。一次性卖断,无其他安置,补偿2万每亩,我们的人均面积不到1亩,我们应该怎么维权,我们村现在的房价在1800每平米。补偿标准多少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Re7050(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3-12 13: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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