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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问题
家产问题 我一共有五姐妹,我初中的时候大哥拿了妈妈100平方的地(宅基地证的名是妈妈)起屋,钱是大哥出的,後来我结婚二年後,第二个家姐卖了自己100平方的地(得到33万8),拿了妈妈50平方的地(宅基地证的名是妈妈)起屋,说是她无屋住,而且她俩姐妹话地是她俩姐妹共分的,做仔无权分得,我当时争过话要自己拿来起,但妈妈极为帮她,她一共起了6层半,不过第二个家姐也要无条件给第三个家姐一层半,第三个家姐很凶恶,动不动就讲打讲杀,我跟爸住在50平方多点的商品房,我爸还有一间铺头(大约30平方),(宅基地证的名全部都是爸的名下),收租不及他们起的屋地收租多,我爸同我妈一直都是分开住,我妈跟大哥住,想问我的哥和家姐能不能回来争得爸名下的铺头和钱,因为他们都认为拿了妈的地起屋,就是他们的,而我现在所住的地方和铺头收租都是爸的,他们认为还属于爸名下,他们有权回来争得,我妈名下的产业我做儿子的什么都没有得到,而我爸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讲过死後话知你地兄弟姐妹争,不管,我妈当时给50平方的地第二个家姐起的时候,我爸就极力反对,说不给女,要给儿子,但是证是妈名下的,而且当时两个家姐都无屋住,都是嫁外地人,所以连爸也权出声,想问爸死後妈是不是可以回来争得,若果妈不给我爸名下的产业我,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已经起了屋收租,回来还要争得爸的钱,那他们不是争得双份,还有我的第一个家姐,她住的是公房,三房一厅,租110元,当时第二个家姐起屋的时候妈就问过她要不要一层,我的大姐夫话不要,但现在他又话我爸名下的财产他是可以回来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0740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12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