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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5月31号下午3点左右,我在路边摆摊
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5月31号下午3点左右,我在路边摆摊 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5月31号下午3点左右,我在路边摆摊,后看到城管我就早早收掉我贩卖的东西,收掉之后一个协管人员过来说让我不要摆了,我就不摆了,同天下午5点左右,我的贩卖工具(桌子)折叠起来放在不影响道路行人行走的地方时被协管人员拿走,我刚好带着女儿买好东西骑电瓶车经过看见,上前问协管人员要我的桌子,当时一个正骑着摩托车的城管执法人员看到这一幕时立即停下摩托车跑过来跟我抢夺桌子,在抢夺过程中(我女儿站在电瓶车桌椅前面)我女儿嘴角磕破血,我应没能拽过城管的力气电瓶车直接倒地。怕小孩摔倒,我抱住了孩子。随后因为城管不顾及孩子的安危暴力执法我上前推了城管执法人员的胸口,并未受伤,小孩被疼痛和恐惧吓哭,于是我又将小孩推给城管,说他为什么不顾及小孩安危还暴力执法。当时我右脚外侧脚踝处也已经受伤,流了大量血。当时城管报警说我妨碍他们执法,当时也没做笔录,就登机了下身份证,昨天民警说我要拘留。而且在这期间没有人来问我们母女俩的伤情怎样。我认为我们的伤情都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这样的事情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不拘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6-02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