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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人: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工,2013年9月13曰因电动

/律师大人: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工,2013年9月13曰因电动 /律师大人: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工,2013年9月13曰因电动三轮车侧翻入余杭二院,医院确定不转院,三个月后请杭州专家交4千元现金没收据笫二次医院自己做,患者是尿失禁、生育能力不行,医院以不会治疗为由任患者抛在病床受身体、精神伤害,引诱患者去做医疗损害鉴定,市医学会本病例医院无过错,病不治,赔钱只出二十万,患者还不如死了吗?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6-02 08: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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