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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属于再婚家庭  享不享受财产?

我属于再婚家庭  享不享受财产? 我属于再婚家庭  享不享受财产?
本人28岁结婚,29岁有了一男孩,命运不公与34岁失去了丈夫,后来经人介绍 和一位 同样失去妻子的男人(也就是我现在的丈夫也有一男孩)结了婚,成了组合家庭吧! 我和我儿子一起去了现在的 丈夫家,  就这样十五年过去了,后来地区发展厂房规模,要将房子拆迁,另外按户口进行补贴 请问下我享受拆迁的 房产?(我和现任的丈夫结婚,领了结婚证, 户口也在了现在丈夫的地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yuj……(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3-10 2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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