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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房屋赠与,分家单,离婚房屋所有权问题

农村宅基房屋赠与,分家单,离婚房屋所有权问题 我本人是北京昌平区农村户口的居民,丈夫与我现已结婚五年,符合配偶一方投靠的条件,丈夫是外地农村户口,符合配偶一方投靠的条件,丈夫现在想以投靠为由把户口迁移到我们家,我现在与父母同住一个院子,户口也父母在一起,没有分家,咨询过村委会,要想丈夫户口迁移到我们家,女方这边要先写一份分家单,分家单要明确表明,有属于我本人的房屋,丈夫的户口才能迁过来,我现在想咨询您的是:
1.父母可以把他们二老在农村宅基地上盖的房屋赠与我吗?(此宅基地是我父亲结婚用占批下来的,我的户口还与父母在一起)
2.要是可以赠与,写一份赠与协议,请问村委会要求我们写的分家单还用写吗?如果用写,分家单上还用明确说明这间房子是父母赠与我的房屋吗?
3.以上问题的目的是:如果丈夫户口迁移到我们家里以后提出离婚,属于我的房屋会被丈夫分走一半。我想把损失降到最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爱岭99(北京)
提问时间:2015-06-0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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