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怎样对付这样的老板
怎样对付这样的老板 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我在南通民兴船务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老板名叫冒徐兵,他名下有N个公司,但法人代表不全是他。我在南通民兴船务有限公司工作8个多月,该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后因无故克扣我工资(我的工资都是由南通民兴船务有限公司打入卡的),我把南通民兴船务有限公司告到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但冒徐兵名下的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冒徐兵)却出来证明,说我是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们出示了盖有公章的证明和交工伤保险的证据(我都不知道他们为我交了工伤保险),实际上,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是一家空头公司。这样,我只有把两家公司一起列入被告,但劳动仲裁下来却是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承担了全部责任(共需支付我4.9万余元),而且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对裁决不服,又提起了上诉。现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又来做调解(对方只肯支付1万元),对我软硬兼施,一会说我也有责任,一会又说南通宇惠船舶有限公司是空头公司,执行起来有难度,我该怎么办?难道我的血汗钱,就这样让无良的老板和这些官僚任意支配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GA415……(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11-03-10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