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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04年我家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当时签的协议是只卖建筑物

你好,2004年我家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当时签的协议是只卖建筑物 你好,2004年我家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当时签的协议是只卖建筑物,土地不卖,土地还是我家的,对方一共只给了24000块钱,房子前面6间,后面3间,还有厢房,一个大院子,土地面积有600多平方,按当时价格是买不到这么大的房子的,只是当时缺钱才卖给对方了,现在已经过去11年了,父母想收回来,对方不能永远住下去,毕竟只付了24000元,请问可以收回来吗,得赔偿对方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5-05-31 18: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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