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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接受别人偷来的东西,后来自己参与其中,金额不高属于什么罪行?

接受别人偷来的东西,后来自己参与其中,金额不高属于什么罪行? 快递公司站点的仓管,最开始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受别人从转运中心仓库里偷拿的东西,后来参与其中,2个人,总够的财物金额价值大概几千块,主动自首交代,态度诚恳,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单位领导说私了,让家属交3万块钱就销案,交了钱之后又说销不了,说是派出所已经把案件递交上去,不能销案了,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应对?派出所又把人扣留了,单位领导属于不属于讹钱?这种是不是属于小偷小摸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xun0……(天津)
提问时间:2015-05-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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