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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承租人拖欠租金

租房纠纷,承租人拖欠租金 1、房子租给别人,合同约定一年。押金4800 月租2400  首次缴纳3个月房租及押金后,约定2月12缴纳余下9个月房租。现经过多次催缴仍用各种借口延期,承租人最近已经回厦门,我已对方延期支付主要债务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这样符合法律程序么?(对方不同意,还想延期支付)
2、请问电话录音可否作为已通知对话解除合同证据?因无对方住址,无法书面通知,而多次电话催缴其本人也不来处理。故采用电话通知+录音及短信方式,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3、合同终止后,我是否可以开锁进入房间?对方始终在厦门不过来处理,已经通知最后期限,并录音。进入房间后对其物品应如何处理?(有办公家具,不方便第三方提存,体积大,价值低)。
4、我是不是可以通知对方3天内来处理物品,过期是为放弃对这部分物品所有权?(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因对方现在死活在厦门不过来处理,而其办公家具多,没地方放置,影响我下次出租,如果可以,时间多长符合法定程序?)
真诚希望律师朋友帮忙,第一次租房子就碰见这种事情,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fy913(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3-0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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