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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维权

股东维权 我是一公司小股东,占公司股份11%,另有一小股东占13%(两人合计24%),大股东占65%(其中11%计划由职工认购,现计入大股东名下,但职工和大股东均未出资。),另有一些小股东占其它股份。我们公司现在上海奉贤,租用了1500多平方米厂房,已经够用。现大股东不顾小股东反对,于去年(2010年)召集股东开户,就此事项大股东要求我们表决,在我们反对的情况下,他以自己股权60%为由,独断通过。我们两个股东签字时注明反对该决议(占24%股权)(公司章程只规定决议通过需半数以上),宣布以公司名义到江苏宿迁购买67亩土地,拟建厂房投资设厂,把原上海公司停止生产营业。实际现在本地公司能够正常经营,且外地投资所购土地远远超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建厂房所需资金需向银行贷款,我公司现实际尽资本只有450万样子,要买土地又要建厂房,势必把公司拖入债务泥潭。但大股东一意孤行,准备由一宿迁当地地产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以解决资金问题,作为给担保企业的回报,将原价转让17亩地给对方,给公司带来损失,我们几个小股东所以反对。我们认为,我们投资是投到上海这家公司,如今他准备停止上海公司的运作(公司保留),已经违背投资初衷(当时未有协议),况且我们认为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因为公司成立至今将近7年,只于前年分过一次红利,非常少,几万而已,其实公司一直在比亏损好点的微利状态。现在的投资势必拖垮公司,根本不可能还清贷款!小股东势必将承受巨大损失。另外,大股东于2011年1月8日提出公司从2011年至2016年5年内不接受退股要求也不分红,如果现在要退出等到宿迁项目银行贷款下来后退20%,余款从下一年度末起分4年还清。现大股东一意孤行,我们小股东是否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途径解决?或其它途径推出合资? 恳请您帮忙看是否有办法解决,我们现在唯一的要求是我们退出,因为我们是打工出身,玩不起啊!!我个人50万的投资一半借的,一半17年的打工积蓄!!一分钱一滴血!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tgzj(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1-03-0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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