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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通过法律程序来扣除或停发他人的遗属补贴

要求通过法律程序来扣除或停发他人的遗属补贴 潘俊女,女今年60岁,丈夫2013年4月因病死亡,两女儿均已出门,我们由于2012年9月电力施工政处碰到她,开始全家是同意施工的,当时她丈夫是有病在家线路也已架好,电工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青苗贴损补偿当时单据做好未发但该户已经开始蛮不讲理漫天要价,到2015年2月份经镇司法所协调我们支出4800元(内容交待很细;她本人及她女婿也在协议上面签了字),现在还是电费拒缴该人还经常到供电所和镇政府哭闹来引响我们办公,说她丈夫是由于我们施工把她丈夫气死的,还有电力线架在她家东边风水不好,还要我们将线路移走,现在我们电费已经10个月收不到了,现在我们又想和诣又想收电费不知该怎么办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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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949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5-05-2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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