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购车合同背面双方约定未签名是否具备法律效率?
购车合同背面双方约定未签名是否具备法律效率? 当时付款方式是刷卡形式,车商也就没有开具订金单;
车商提供的新车销售合同有正反两面,正面双方都有签字盖章,背面在当时压根就不知道有没有内容;
正面合同内容分为:
(已填写的内容)
1、客户信息
2、车辆信息及价格,
3、选装件;
(未填写的内容)
4、付款提车(合同台数总计 、是否已付订金、应付款总计、已付订金金额、应付余款。
5、支付方式及交货时间。
背面为双方约定(此页有买方签章栏,但未签名确认):
1、付款提车
2、车辆交付与验收;
3、权利与义务;
4、不可抗力;
5、违约责任:(1、由于买方违约按订金50%支付违约金;2、卖方违约也按50%订金支付违约金);
其它条款。。。。。。。
签订合同时车商也未给我看背面的双方约定,只在合同正面签字和盖章;
买车也未考虑到后期的使用费等,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考虑后还是要求退车事宜,车商告知后才知道合同背面还有个双方约定买方违约扣50%订金。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双方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率及可否要求全额返还订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w980……(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5-29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