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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某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由于法院已判决,我没有房屋的居住权,但是对方要给我折价款

我拥有某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由于法院已判决,我没有房屋的居住权,但是对方要给我折价款 我拥有某套房屋的一部分产权,由于法院已判决,我没有房屋的居住权,但是对方要给我折价款。可是由于户口本在对方手中,且我使用时对方拒绝给我,我可以要求继续居住在这里么?另外,对方年事已高,并声称给完我折价款后就住养老院,我是否要提供赡养费?如果有,要提供多少?对方去世后,我是否拥有对方的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5-2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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