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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有一女儿。财产分割及抚养费问题。

夫妻离婚,有一女儿。财产分割及抚养费问题。 夫妻结婚3年,生有一女儿。现在离婚,女儿归女方所有,男方同意把房子、车子、家里所有存款都给女方,以后每月给女儿支付1-2000元抚养费,其余的费用看男方经济情况,商量着支付。但女方要求要全部家产外,还要求男方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另外女儿的教育费、生病费用以及一切意外发生的费用,由男女双方各付一半。请问,这样合理吗?是否太过分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zlzl……(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3-0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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