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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想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男方十余年失去联系,需要什么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想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男方十余年失去联系,需要什么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于1997年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1999年初男方出走,至今失去联系,后女方户口迁至山东省烟台市,至今男女双方无任何通讯联系,也未曾见面,现女方欲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开具什么证明,要到哪个城市的民政部门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亡灵神曲(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05-2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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