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去年12月10发生车祸,于今年1月22日出院,在家休养
你好、我去年12月10发生车祸,于今年1月22日出院,在家休养 你好、我去年12月10发生车祸,于今年1月22日出院,在家休养,近日单位人事部门约我面谈,称咨询人事厅工伤处,我的工资应由肇事者承担,单位不应该支付,并要求我签一份借款协议,所支付我的80%的病假工资,等官司了结后退还单位,否则停发工资。我问人事部门有何依据,回答没依据,反而让我找单位要给我发工资的依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5-27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