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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用工和社保缴纳

劳动用工和社保缴纳 现在一家国企工作,但该单位让我们与外面的劳务输送公司签合同。这样我们的工资比该国企的任何岗位工资都低,社保当然也是最低档交纳。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如何保护自身利益。另外该单位随意降低我们的岗位工资和奖金。我们要留下什么证据维权吗?现在拒签就不要我们做了,能否不做的时候有机会维权进行补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E795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3-07 13:1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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