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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上班没有拿到工资,工作地点是由成都传媒集团修建的成都东郊记忆

上班没有拿到工资,工作地点是由成都传媒集团修建的成都东郊记忆 我是在成都传媒集团名下修建的成都东郊记忆锦颂明星会客厅里面上班上班,工作了两年,第一年是由传媒集团直接经营,后面转租给了别人,而我们也继续留下来上班,接手的这家公司还欠我们1个半月工资,人也找不到了,而这家公司给了传媒集团200W保证金,那么是否可以将传媒集团一起控告,因为这是政府企业,没有进行公开招标,租出去的,而且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媒后才收回了那个地方,现在问传媒。传媒说的跟他们没啥关系,那个保证金也与我们没有关系,现在接手的那家公司也找不到人了,这个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1561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5-2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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